- [病毒类]
- 猪湿疹 猪支原体肺炎 猪圆环病毒 猪口蹄疫 猪蓝耳病 猪伪狂犬病 猪瘟 猪传染性脑脊髓炎 猪痘 猪细小病毒 猪乙型脑炎 母猪伪狂犬 小仔猪伪狂犬 育肥猪猪伪狂犬 小仔猪瘟疫 母猪瘟疫 育肥猪瘟疫 育肥猪圆环病毒 小仔猪圆环病毒 母猪圆环病毒 母猪口蹄疫 育肥猪口蹄疫 小仔猪口蹄疫
- [消化道疾病类]
- 猪病毒性腹泻 猪流行性腹泻 猪传染性胃肠炎 仔猪黄白痢 仔猪黄痢 仔猪水肿病 猪丹毒 猪链球菌病 猪痢疾 母猪病毒性腹泻 小仔猪病毒性腹泻 育肥猪病毒性腹泻 育肥猪流行性腹泻 母猪流行性腹泻 小仔猪流行性腹泻 小仔猪传染性胃肠炎 母猪传染性胃肠炎 育肥猪传染性胃肠炎
当前位置 》首页 》养猪技术政策养猪技术政策
“史上最严”的《环保法》,让我们刮目相看
我国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,雾霾、水污染、土地污染等频频发生,而长期以来,我国环保部门的处罚力度、执法手段很轻,难以震慑日益猖獗的环境违法行为,这次的新《环保法》也是应运而生,力图以严苛的手段来改变现状,下面为您解析一下这部“史上最严”的《环保法》严在何处。
1.信息公开,民众参与
新《环保法》第五十三条规定: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、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。以公众参与、公益诉讼、民主监督等方式,集全社会之力,共同保护环境。
这是新《环保法》的最大亮点,对树立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理念,增强公众环境保护的意识,及时发现并制止环境违法行为,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。
2.经济处罚按日计,上不封顶
过去违规是一次性罚款,由于违法成本低于治理成本,导致企业宁交罚款也要排污,经济处罚没能起到应有的震慑及约束作用。针对这种情况,新《环保法》规定,只要企业违法排污,行政机关可自责令更改之日的次日起,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。
违法一天,就罚一天,上不封顶,从而来改善原来由于违法成本低使得法律形同虚设的现象,促使企业认真治理达标排放。
3.违法者可行政拘留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
新《环保法》给予了环保部门更大的权利,相关环保部门可以直接查封、扣押对环境污染严重的设备,可以责令超标的排污单位限产、停产整治。并引入行政处罚手段,对污染违法者可行政拘留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4.严厉监管部门的问责措施
针对地方环保部门以往出现的执法不严、包庇违法行为、甚至“猫鼠一家”的问题,新《环保法》对监管主体规定了严厉的问责措施,不仅是执法部门问责,还增加了地方政府的问责,当地出现环境违法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,主要负责人要引咎辞职,同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。加强监管也是未来的一大趋势。
“乱世当用重典”,污染严重了也必须得重罚才能改变现状,新《环保法》是一部针对现状的执法利器,已于元旦正式施行,这部史上最严的《环保法》效果如何,让我们拭目以待!
责任编辑:admin